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五华县华城镇春琴餐饮店”等52家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予以公示,被注销的许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2021年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示(五).xls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