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11月份“梅州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五华华城意顺花园分店”1家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予以公示,被注销的许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示(二).xls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