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时间:2016-05-19 来源:五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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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421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96.4万元,同比降低5.13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3.08万元,同比增加3.08万元,是按上级统一要求参加出国出境增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718.2万元,同比降低2.39 %。

2014年,我县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3]443号)精神,制订实施五华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华财[2014]6号)细化会议费支出管理;印发《五华县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实施方案》和《五华县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华财[2014]7号),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制订实施《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整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制定有关培训费管理的规定,防止从其他科目中列支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并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每季度及时统计汇总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同时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外专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华县财政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