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华阳镇决算基本情况
时间:2015-11-12 来源: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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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华阳镇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承办好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一)执行基本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认真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乡村经济。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做好典型示范,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生产基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煤炭安全生产管理。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资源,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信息、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五)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等工作。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制定和落实乡规民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五华县华阳镇人民政府。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8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07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5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07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70.59万元。基本支出627.93万元,占总支出的59%;项目支出442.66万元,占总支出的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1、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华阳镇人民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7.9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 

2、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华阳镇人民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442.66万元,如公共安全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利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农综改革等开支。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华阳镇人民政府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2.15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89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华阳镇人民政府2014年无出国(境)安排,不安排经费预算,其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阳镇人民政府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3万元。其中:华阳镇人民政府2014年无公务购车安排,不安排经费预算,其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63万元,与2013年决算一致,主要用于保障民政救灾抢险、农业农村、森林防火、春防秋防、计划生育、扶贫、新农村及安全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4年华阳镇人民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89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相关部门来我镇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