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税收规定和制度。
2、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中央和省、市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监督和管理。
4、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县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彩票资金和彩票市场;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5、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结(决)算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6、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7、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财政局现有干部职工119人,内设17个股室,下属单位13个,离退休人员5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县城扩容提质“三大抓手”,全力推进“两新两特两重点”、惠民生、促和谐、强队伍各项工作,打好“跑项争资拓财源”攻坚战,积极抓好财政收入,全面强化财政监管,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着力提高理财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76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0.0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760.04万元,比2015年的1651.64万元增加108.4万元,由于受到工资调整变化的影响,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60.04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97.49万元,占68.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62.56万元,占31.96%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7.9万元,比2015年的68万元减少20.1万元。降幅29.56%。具体情况如下:积极主动和严格把关三公经费的支出水平,坚持勤俭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0.01万元,比2015年的28.6万元减少8.59万元,降幅30.03%。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9万元。比2015年的39.4万元减少11.51万元,降幅29.21%。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6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