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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时间:2016-09-07 来源:五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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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我县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现将五华县2015年度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年初我县债务余额11802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的债务109278万元,或有债务8743万元。

本年新增债务共10589万元。其中:省政府新增转贷债券6433万元(主要用于琴江大道建设3702.5万元、县城棚户区改造1996.5万元、其他县重点工程项目734万元);置换债券4156万元(本年使用置换债券还本支出3843万元,未进行置换的债券额度313万元缴回省财政厅),全年无新增其他政府性债务。

本年度全县共偿还债务本金8619万元(含置换债券还本3843万元),其中偿还政府负有偿还的债务7070万元,或有债务1549万元。

年末我县债务余额11999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的债务112797万元,或有债务7194万元。

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既要控制增量,也要消化存量。我县坚持“从严控制、规模适度、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债务规模的过快增长。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止发生新的不合理债务,逐步消除旧债,防范政府债务危机,把清理旧债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转变观念,创新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债务形成的原因,结合各地化解债务的经验,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新途径,以建立偿债目标管理为切入点、控制项目建设为着力点,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为核心,努力构建完整的控债偿债机制。在增收中节减支出,在减债中谋求发展,鼓励各部门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划转核销、规范计息、增收节支等措施进行债务化解。

五华县财政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