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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华县财政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汇报
时间:2024-09-12 来源:资源环境股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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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五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华环委办〔2024〕5号)以及《五华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职责分工情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现将履职尽责情况公开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在工作中,我局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财政职能,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保障我县环境保护资金需求,2023年我县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14274万元。我局积极贯彻上级文件和制度精神,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抓好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工作,为我县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出积极贡献。依法稳步推进不同渠道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使用,扎实推进我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2.强化政策引导,做好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为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政策引导,我局督促指导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等绿色采购政策,在所有备案采购项目中均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文件要求,确保绿色产品采购政策落地落实。2023年五华县政府绿色采购总共采购1404单,总金额为2.55亿元。

  3.规范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为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来,共同打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稳步提升环境卫生治理水平。

  4.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针对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和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及时了解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加快资金拨付审理,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抓好落实我县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

  5.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统筹用好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一是紧盯项目的实施进度,抓好当前在建项目的建设和支出进度,特别是对照考核事项任务清单,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全程监控。二是要落实好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年度终了后,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核查。

  二、下一步计划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全面掌握预算单位实际情况,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密切联系业务主管部门,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二)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关心与支持。

  (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监管力度。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积极会同联系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使用效益。


五华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