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时间:2019-04-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4月8日上午,五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伯锦主持会议,副主任李伟华、曾冬云、李永浩、李清昌、温志清、张少凡等3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光华、县法院院长张晓辉、县检察院检察长温汉珍,县监察委员会和各镇人大主席列席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及有关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附: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39、40、41号)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通过:

决定接受刘敬东、温燕玲因职务变动辞去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通过:

决定:

任命张裕为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其五华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钟冠寰为五华县审计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任命田爱平为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赖伟胜为五华县财政局局长。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0号)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通过:

任命魏晓斌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魏少洲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高东贤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林国标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经2019年4月8日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叶国威等73名同志为五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名单如下:

叶国威  古化常  邓焕平  魏永中  邓琼学   曾伟东

范亿群  周春华  冯群辉  叶定强  陈进添   周展标

曾庆平  李展波  张远光  徐更华  刘文红   刘国平

李权强  林远宏  古定星  张加文  陈育灵   古杏泉

李国辉  张志威  李雄超  李冠圣  钟连花   魏远平

张大辉  曾伟强  张雄飞  王    琦  周玉山   陈国群

陈文锋  冯潮鑫  甘锡凌  古桂中  古新来   何济谦

黄胜霞  赖飞城  李彩和  李燕云  廖意平   刘可明

刘知华  马展桓  魏丽苑  温木华  温任能   温勇浩

翁    文  张任谦  郑清华  郑幼清  钟伟华   邹冠练

邹相期  曾幼科  李旭光  万文中  魏呈祥   严春祥

张庆熊  张玉堂  张育城  张召明  朱伟环   古利花

陈雪峰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