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五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频道(https://www.wuhua.gov.cn/xxgk/zfjg/xfzhggj/index.html)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345号。邮编:514400。电话:0753-443347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