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用户公共服务业务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10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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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有关企业 :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的通知》《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提升“获得电力 ” 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791号)《梅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22]116号)等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户电水气网等公共服务办理流程 ,整合同类材料、合并重复事项、融合业务环节 ,将“电水气网业务分头办 ”转变为“电水气网业务联办”,现将《梅州市企业用户公共服务业务联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