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梅州供电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107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梅州市发展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