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五华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职责,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明确主要目标和措施,确保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现将我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严把产业政策和项目审批关
(一)围绕突出生态绿色主题,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把项目“环保”关,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持续巩固五华县生态环境优势,围绕大健康、节能环保等高新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成长性好的领军企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按照产业政策要求,有效遏制“两高”项目落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23年我县“两高”项目实现零立项、零审批、零建设,有效杜绝“两高”项目实施落地。
(二)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
入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 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增效
(一)落实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节能降耗的工作要求,2023年我县编制出台《关于印发五华县2023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成立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12个重点行业企业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县落后产能基本情况。同时,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机构领域能耗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强对重点行业节能管理,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认真落实碳达峰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目标下降率为17.2%,年均下降率为3.7%。其中2021年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1.05%;2022年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1.88%;2023年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7.5%;2024年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5%。
(二)做好节能审查,控制能源消耗。根据市、县节能监察工作要求,制订印发《2023年五华县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华发改〔2023〕32号)。2023年我中心共对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一是日常监察情况:对2家公共机构和2家大型商贸酒店进行日常现场监察,主要检查其能源管理人员、节能措施及日常节能宣传情况。二是专项监察情况:对五华县眉山水泥厂开展2023年水泥行业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2023年8月29日,根据《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3年水泥行业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决定对五华县眉山水泥厂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全面核查2022年度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2022年全年度眉山水泥厂单位产品能耗为32千瓦时,达到水泥行业生产标准。
(三)加强节能宣传,开展宣传活动。2023年7月12日,在五华县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我局会同县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科工商务局、县供电局等县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城府前社区长乐公园开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节能环保宣传资料,向市民群众普及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全民开展节电、节水、节气、节粮、减塑等绿色消费及出行低碳实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和能力。
三、大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为贯彻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确保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环境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县范围内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我局会同县文明办、县科工商务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五华供电局等专班成员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在长乐公园举办“推广塑料可降解,倡导环保新理念—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环保购物袋5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60余次。
四、成品油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3年,五华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关于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梅州行”活动,进一步加强辖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成品油行为,切实规范和稳定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和稳定。
2023年,通过共同全力开展整治,有效稳定了辖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大大减少非法销售、储存、运输成品油违法乱象。一是2023年4月,我局组织县公安局打私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中石化五华分公司等整治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的现象。二是2023年3月、6月,县公安局打私大队会同潭下派出所、华城派出所,分别在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乐道村,查处2宗非法买卖、储存成品油案(少量),抓获2名违法人员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五、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题的新型电力系统。我县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垃圾焚烧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发电项目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绿色能源,降低能耗消费总量,推动我县绿色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县树牢“产业兴县”发展理念,立足新能源产业发展基础和电网消纳能力较强的实际,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健全产业链条,逐步构建起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推进新能源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专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光伏资源开发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地面集中式、大型屋顶光伏项目(兆瓦以上)共70个,总装机容量1250.09MW,总投资额651722.84万元〔共中:集中式12个,装机容量964MW,总投资额517200万元;大型屋顶58个(兆瓦以上),装机容量286.09MW,总投资额134522.84万元〕;项目已完成装机容量共计204.68MW,已并网共计89.38MW。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防污整治能力。积极协助项目单位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建设和向上争取中央资金、专项债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完成建设,提高垃圾、污水处置能力,更加有效解决城乡垃圾、污水污染问题。
(二)积极筹备生态友好型产业项目。围绕我县风力、光能和产业优势,大力谋划储备一批风力发电、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特色乡村振兴光伏发电和新型储能等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新能源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新能源项目和梅蓄项目,大力引进硅片制造、光伏电池、智能五金等上下游产业,切实留住绿水青山,努力再造金山银山。
(三)严格做好年度节能降耗工作。按照省、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始终围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工作,并制订2024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贯彻落实能耗限额监察工作。
(四)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宣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曝光批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倡导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活、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公众力量踊跃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友好相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