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 通知公告
五华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1-12-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我局权责清单,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

五华县公安局。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五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五华县公安局部门频道(https://www.wuhua.gov.cn/xxgk/zfjg/xgaj/index.html)、“平安五华”微信公众号、“五华公安”新浪微博、“平安五华”抖音号等平台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五华县公安局。邮编:514400。电话:0753-418533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股室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

指挥中心

2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局领导的个人头像、工作分工及个人简历

指挥中心

3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法定职责

4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6

部门文件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除规范性文件之外的其他文件

指挥中心

7

工作动态


本单位工作动态内容

指挥中心

8

政务服务


提供公众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页链接

指挥中心

9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警务保障室

1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指挥中心

1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提供公众在线申请、查询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指挥中心

12

通知公告


本单位发布的向公众公布周知的事项

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