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打私办和省委、省政府反走私工作部署,持续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走私积极性,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筑牢疫情“外防输入”防线,广东省公安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规定(试行)》(下称《奖励规定》),该《奖励规定》已于2022年4月14日正式公布试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新公布的《奖励规定》作为落实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的相应政策性措施,在2015年8月25日实施的《广东省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增大了奖励的力度和范围。举报走私冻品线索的奖励金额度从最高不超过20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同时把举报运载走私冻品的船舶、车辆线索,存储走私冻品的冷库线索,以及为走私船加油的“黑油站”“黑油船”“黑油车”和提供修造服务的“非法造船厂”线索,均纳入举报奖励的范围。如举报走私冻品“大飞”线索,根据马力大小可以奖励5000至1万元;举报一个储存走私冻品的冷库线索,查证属实并予查封的,奖励2万至5万元。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服务热线或广东省反走私举报中心电话(020-83921044),上网访问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平安厅”信箱,当面前往或写信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8楼广东省公安厅打击走私局等途径方式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线索。
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走私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经核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