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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公告
时间:2023-10-1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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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华县人民政府拟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全县范围内禁放各类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将该项工作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证内容包括禁放时间、禁放区域、禁放类别、禁放行为等内容。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地点:县会议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听证会时间:拟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3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听证对象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时。

2.报名地点:五华县公安局711房;联系人:吕警官。

3.听证对象:

(1)五华县各镇人大主席,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选派代表。

(2)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烟花爆竹销售户代表、律师。

(3)以个人身份或其他组织推选的我县范围内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四、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4.申请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县公安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县公安局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