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10・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10月26日9时02分,国道G238线(K773+900处)五华县华城镇塔岗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右转弯变更车道时与无号牌普通二轮电动车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1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1月,五华县人民政府对《五华华城“10・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县道安办成立五华县华城镇“10・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以县道安办主任为组长,县道安办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以《事故调查报告》为核心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赴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华城中队、华城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路段实地核查,同步函询涉事企业属地江西省高安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问询相关人员、现场核查隐患整改情况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链条核查评估。经评估组集体研究,认定五华县华城镇“10・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各项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基本执行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涉事人员及企业处理落实情况
1.魏某。赣C3E136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存在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未观察路面动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对其作出记3分、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针对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已依法立案侦查,相关司法程序依法完成。
2.廖某。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无事故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3.江西省某汽运集团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赣C3E136重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针对未按规定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相关线索已正式移交江西省高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五华县相关部门已函告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全面完善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动态监控等制度,相关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已落实。
(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已将事故相关情况及监管建议正式函告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及华城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单位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国省道重点路段管控、电动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相关函告及督办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4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五华县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及涉事企业已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落实举措,各项措施均已有效落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货运企业源头安全隐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五华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路等部门已建立货运企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覆盖辖区全部货运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培训、考核、档案等全链条管理制度,从源头化解安全隐患。
2.全面强化货运驾驶员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以防御性驾驶教育为重点,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切实提升货运驾驶员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3.严格落实货运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货运企业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安全性能维修、保养台账,规范安装、使用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定期对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进行汇总分析、闭环处置,实现源头隐患清零。
(二)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职能部门持续强化货运车辆全链条管控,严格落实源头装载治理要求,加强对货运源头“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的监督管理,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常态化开展路面治超联合执法和巡逻管控,紧盯国省道重点路段、清晨午后等重点时段,严查严处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随意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转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国省道“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措施,完善配套交通组合标志、地面标示与电子警察设备,强化非现场执法效能。
(三)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部门联动措施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路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治理机制,加快对事故多发易发重点隐患路段的全面排查,深入分析事故易发多发原因,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重点推进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工程设施和路面环境改善,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在事故路段及周边穿村路段增设减速带、警示标志、照明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标志标线。
(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落实情况
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措施,深入货运企业、村镇、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以货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安全员及车辆驾驶员为重点教育对象,重点宣传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变道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从思想根源上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指导辖区货运企业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督促企业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运输学习培训,大力营造安全运输宣传氛围。
四、总体评估结论
评估组经全面核查、系统评估,形成如下总体结论:五华华城“10・2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对事故全部责任人魏某的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刑事追责程序完成;对涉事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已按规定移送属地监管部门,相关执法处置、隐患整改工作已闭环落实;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全部完成,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已履行到位,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合法合规、处置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4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责任单位针对事故暴露的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l落实不到位、货运车辆路面通行管控不足、国省道穿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货运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等短板问题,逐条制定整改举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整改期间未发生因整改不到位引发的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综上,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程序合规,整改措施针对性强、落地见效,整体符合法律法规及《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要求。
五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