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3・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3月20日15时28分许,华阳-红洞Y305乡道(K1+500处)五华县华阳镇叶新村路段发生一起自卸低速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4月,五华县人民政府对《五华华阳“3・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县道安办成立五华华阳“3・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以县道安办主任为组长,县道安办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以《事故调查报告》为核心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到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村中队、华阳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乡道路段实地核查,同步函询涉事车辆属地河源市紫金县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问询相关人员、现场核查道路隐患整改情况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链条核查评估。经评估组集体研究,认定五华县华阳镇“3・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各项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基本执行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涉事驾驶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张某。粤P01720号牌自卸低速货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存在会车未确保安全通行、载运物严重超载、载运物超长超宽、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数据的违法行为。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已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张**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公安交警部门已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同步对其开展了专项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二)涉事车辆所有人及跨区域监管落实情况
邹某。粤P01720号牌自卸低速货车登记所有人,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车辆登记参数恢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全面检修,建立了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保台账,对聘用驾驶员开展了常态化安全驾驶培训,相关整改工作已闭环落实。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已将事故相关情况、涉事车辆及人员违法信息正式函告河源市紫金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货运驾驶员、货运经营户的常态化安全监管,相关函告及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已将事故相关情况及监管建议正式函告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及华阳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农村货运车辆源头监管、乡道隐患治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相关函告及督办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从严压实货运经营主体源头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针对事故暴露的农村低速货运散户超载超限、车辆擅自改型、动态监控落实不到位等核心问题,全面深化农村货运行业源头精细化监管。加强对县域内低速自卸货车经营户、木材/农产品运输散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车辆登记参数合规性、日常维保、核定载质量执行、卫星定位装置运行等情况,排查整改车辆擅自改型、超载运输、安全机件失检等隐患;督促全县农村货运经营户全面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台账,明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24小时在线值守要求,严禁超载、超宽超长、改型车辆上路运营,同步健全跨区域货运车辆信息共享机制,与河源紫金、揭阳揭西等周边县区建立货运违法信息互通机制,农村货运行业源头安全管控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劝导体系建设
县公安局、华阳镇及全县各镇街针对事故发生在农村乡道的特点,全面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事故发生以来,累计完成全县16个乡镇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站;聚焦农忙时节、木材运输高峰、午后傍晚等事故高发时段,针对性开展低速货车超载、摩电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劝导;依托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站,对过往货运车辆、摩电车辆开展面对面安全提示,切实发挥了农村交通安全基层劝导防线作用。
(三)开展分层精准化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协同联动,结合农村道路事故特点,开展差异化、精准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农村货运驾驶员、低速货车经营户,重点开展超载超限、超宽超长、窄路会车安全、车辆改型危害专项宣讲,深入木材运输集中区域、乡镇货运场站开展专题培训;针对农村群众、摩电驾乘人员、“一老一小”重点群体,用方言宣讲、本地事故案例剖析、农村大喇叭循环播报、田间地头座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乡道会车安全、摩电安全出行常识,进村入户宣传,在乡镇人群聚集地、村委会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切实提升了农村群众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强化农村乡道路面巡逻管控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针对Y305乡道这类偏远农村道路管控薄弱的问题,优化路面警力部署,强化农村乡道巡逻管控。积极开展农村乡道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华阳、龙村、梅林等偏远乡镇乡道的巡逻频次;严查低速货车超载超限、超宽超长、擅自改型、会车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摩电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成全县农村乡道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完善窄路会车标志、弯道警示设施、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有效规范了农村乡道通行秩序。
四、总体评估结论
评估组经全面核查、系统评估,形成如下总体结论:五华华阳“3・20”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张某某的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对涉事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已按规定移送属地监管部门,相关执法处置、隐患整改工作已闭环落实;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全部完成,程序合法合规、处置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4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责任单位针对事故暴露的源头管控、交通安全宣传、农村道路管理、路面执法等短板问题,逐条制定整改举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整改期间未发生因整改不到位引发的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综上,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程序合规,整改措施针对性强、落地见效,整体符合法律法规及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要求。
五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