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岐岭“2・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2月20日12时16分,国道G205线(K2676+510处)五华县岐岭镇朝阳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3年5月,五华县人民政府对《五华县岐岭镇“2・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县道安办成立五华县岐岭镇“2・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以县道安办主任为组长,县道安办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以《事故调查报告》为核心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赴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华城中队、岐岭镇人民政府实地核查,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问询相关人员、现场核查事故路段隐患整改情况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链条核查评估。经评估组集体研究,认定五华县岐岭镇“2・2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各项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基本执行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涉事车主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何某锋。粤M75153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MA33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负事故同等责任,存在驾驶安全隐患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900元、记6分及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
2.何某良。粤M65K57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负事故同等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驶入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3.钟某基。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所有人,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对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相关线索已正式移交五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同时督促其全面完成整改,建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驾驶员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相关整改工作已闭环落实。
(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已将事故相关情况及监管建议正式函告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及岐岭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个体货运经营户安全监管、国省道重点路段隐患治理、农村摩电通行管控等工作,相关函告及督办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压实个体货运经营主体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针对事故暴露的个体货运散户安全管理短板,全面深化货运行业源头精细化监管。事故发生以后,加强对县域内个体货运经营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保、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技术状况管控等情况,排查整改车辆安全机件失检、驾驶员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车辆擅自改型等隐患;督促全县个体货运经营户全面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台账,明确驾驶员出车前车辆安全检查硬性要求,健全月度安全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内部追责制度,个体货运行业源头安全管控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化国省道重点路段执法管控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针对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的国省道超速、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国省道通行秩序专项整治。紧盯G205国道等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午间、夜间等事故高发重点时段,优化路面警力部署,强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缉相结合的管控模式。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作用,强化视频巡查与非现场执法联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预警拦截、精准查处,切实提升路面执法管控效能。
(三)深化农村摩电综合治理
针对事故暴露的农村摩电管理短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农村摩电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聚焦国省道沿线农村路口、圩镇路段,早中晚群众出行高峰时段,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不按规定让行、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送考下乡”“带牌销售”便民服务,在岐岭镇等偏远乡镇增设摩托车驾驶证申领流动服务点,从源头规范农村摩电管理,有效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风险。
(四)深化国省道平交路口隐患排查治理
县公安、交通运输、公路事务中心及岐岭镇人民政府聚焦事故路段及同类风险点,全面开展国省道与农村村道平交路口、人行横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事故发生的G205国道岐岭镇朝阳村路段已完成闭环整改,增设路口减速带、人行横道警示爆闪灯、让行标志、弯道警示设施,优化了村道驶入国道路口的视距条件,最大限度消除路口通行安全隐患。
五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