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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河东“8・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6-04-3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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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河东“8・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8月25日14时53分,国道G355线(K649+60处)五华县河东镇再新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罐式半挂车与横过道路的行人相撞,造成1人死亡、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11月,五华县人民政府对《五华县河东镇“8・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县道安办成立五华县河东镇“8・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以县道安办主任为组长,县道安办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以《事故调查报告》为核心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赴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河东中队、河东镇人民政府、梅州市梅县区嘉兴物流有限公司实地核查,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问询相关人员、现场核查事故路段隐患整改情况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链条核查评估。经评估组集体研究,认定五华县河东镇“8・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各项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基本执行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郭某某。粤MW752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MH52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对其作出合并罚款250元、记4分的行政处罚,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针对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五华县公安局已于2024年11月1日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陈某。事故中横过道路的行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负事故次要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对其未确保安全横过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3.梅州市梅县区某某物流有限公司。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登记所有人,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车辆动态监控不力等问题,五华县道安办已将相关线索移交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同时督促该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完善GPS动态监控24小时值守制度、驾驶员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车辆日常维保制度,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

  (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已将事故相关情况及监管建议正式函告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及河东镇人民政府,督促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监管、重点路段隐患治理、路面执法管控及全民交通安全宣传,相关函告及督办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5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五华县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及涉事企业已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落实举措,各项措施均已有效落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货运企业源头安全隐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五华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路等部门已建立货运企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培训、考核、档案等全链条管理制度,确保从源头及时化解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完成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基础信息全量采集,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进“企业画像”管理,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实现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风险精准预警、源头管控。

  2.全面强化货运驾驶员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以防御性驾驶教育为重点,对货运驾驶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切实提升货运驾驶员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推动货运驾驶员自觉形成安全运输的观念意识。

  3.严格落实货运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货运企业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安全性能维修、保养台账,按照规范安装、使用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定期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严禁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运营,实现源头隐患清零。

  (二)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职能部门持续强化货运车辆全链条管控,严格落实源头装载治理要求,加强对货运源头“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的监督管理,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道路运输。常态化开展路面治超联合执法和巡逻管控,紧盯重点时间和重点路段,严查严处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随意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优化入口称重检测方案和措施,严禁违法超限“蓝牌”二轴货车驶入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国省道“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措施,完善交通组合标志、地面标示与电子警察,进一步强化非现场执法工作。充分用好“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平台,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问题。对超载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仅查处货车驾驶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货运源头装载单位和货车所属运输企业的责任,让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运输的重要性。

  (三)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部门联动措施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路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治理机制,加快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重点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深入查找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上报隐患情况,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工程设施和路面环境的改善,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力度,在事故路段及周边重点路段增设人行警示标志、减速带、照明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标志标示。

  (四)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以全县压降亡人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性开展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及6座以上小客车、城市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酒(醉)驾、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会车、不按规定让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优化国省道穿村路段、午后夜间等重点路段和时段的警力部署,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有效压降了重点交通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落实情况

  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措施,进一步深入货运企业单位,强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以货运企业的负责人、管理人、安全员与车辆驾驶员为重点教育对象,以防御性驾驶教育为重点,宣传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宣传安全行车常识,从思想根源上强化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文明驾驶。指导辖区货运企业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引导企业开展常态化的交通安全运输学习培训,大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围绕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返乡群体开展重点宣传,通过“点对点”宣讲、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提升群众横过道路、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总体评估结论

  评估组经全面核查、系统评估,形成如下总体结论:五华河东“8・2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对事故主要责任人郭某某的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刑事追责程序依法完成;对事故次要责任人陈某某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涉事责任单位的线索移交、联合核查及常态化监管工作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改到位;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全部完成,事故责任认定及复核程序合法合规、处置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5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责任单位针对事故暴露的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货运车辆动态监管缺位、国省道穿村路段行人通行风险防控薄弱、驾驶员安全驾驶和守法意识不足等短板问题,逐条制定整改举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整改期间未发生因整改不到位引发的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综上,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程序合规,整改措施针对性强、落地见效,整体符合法律法规及《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要求。

  五华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