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课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四)
时间:2022-02-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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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三章之第一节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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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部关系

第一节

相互关系

第二十条公安民警不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第二十一条公安民警依据领导职务和警衔,构成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领导职务高的是上级,领导职务低的是下级,领导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没有领导职务或者难以确定领导职务高低时,警衔高的是上级,警衔低的是下级,警衔相同的是同级。

第二十二条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支持,努力构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