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月11日7时许,五华县公安局华兴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先生报警,称其放在水潭东路一商行的香烟被盗,损失共计2880元。
接报后,民警及时调取了该商行内部及周边监控视频,并进行走访调查追踪。民警根据监控中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轨迹,经循线追踪和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张某某(男,44岁,五华县棉洋镇人,有盗窃前科)有重大作案嫌疑。
刑侦大队联合华兴派出所民警迅速对嫌疑人的轨迹和落脚点暗中侦查。当日17时许,慑于法律威严,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张某某供述,1月11日凌晨3时许,他开车途经水潭东路一商行时,发现该商行的锁比较容易撬开,于是他开车返回住所,并在其家楼下找到一辆没有上锁的三轮自行车,后骑着三轮车返回水潭东路该商行,趁四下无人之际,他徒手把商行门锁撬开,顺利进入店内,盗走货架上的4条中华牌香烟、2条五叶神牌香烟,并迅速骑上三轮自行车离开现场。
经审讯,嫌疑人张某某对其1月11日4时许在水寨镇水潭东路一商行内盗得中华牌香烟4条、五叶神牌香烟2条,价值288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讯工作仍在进行中。
借此五华公安提醒:岁末年初,各类侵财案件易发,广大群众应注意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做好防盗、防骗等安全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