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持续干旱少雨大风,森林防火风险预警等级高。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五华警方以“零容忍”的态度,快速出警、迅速查处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月27日下午6时许,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五华县双华镇竹山村某山地发生山火。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双华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山火扑灭后,经民警初查,起火原因是有村民焚烧垃圾引燃周边杂草,从而引发山火。
根据线索摸排和多方走访取证,民警迅速锁定引发山火的违法人员为张某某。1月28日中午1时,民警依法将违法人员张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人员张某某对其焚烧垃圾引发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张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引发山火,五华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1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五华县长布镇金华村一处山上发生山火。森林警察大队、长布派出所立即前往调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山火被及时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1月28日凌晨1时,民警抓获引发山火的违法人员肖某某。据肖某某交代,当天晚上7时左右,其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星火引燃枯草继而引发山火。
1月28日中午1时30分,棉洋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棉洋镇阳光村发生山火。于下午5时,山火被完全扑灭。经查实,当天中午1时左右,村民刘某某上山时,不慎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丢进草丛中引发山火。民警依法传唤违法人员刘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某对其随手扔烟头引发山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五华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警方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力度,全面消除一切火灾风险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