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大礼包”来啦,快查收!
时间:2025-02-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快乐美好的校园生活

离不开安全防范

开学第一课

先上安全课

这些安全提醒

一定要知道

  一、交通安全

  1.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2.不在校内道路、停车场、路侧停车区域玩耍、逗留。

  3.不横穿马路,不在走路时低头玩手机。

  4.不在机动车道骑行自行车,不并行、不抢行、不逆行,不佩戴耳机。  

  5.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

  6.留意路面情况不要贸然开车门下车。

  7.校车司机、家长下车锁门前要仔细检查,一定不要把孩子遗漏在车上。

  二、防溺水1.不私自下水游泳:孩子们或任何人不应在没有成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这是最基本也是最安全的规则。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即使是朋友之间,也不应在未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结伴游泳,以防发生意外。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在学校或其他组织的活动中,未经成人带领不得游泳,确保安全始终第一。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选择游泳地点时,必须确保该地点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专业的救援人员,以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因为这些地方可能存在未知的危险,如地形复杂、水流湍急等。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如果不会游泳或不熟悉水中救援技巧,不应尝试救助溺水者,以免造成更大的危险。

  三、防欺凌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或者报警。

  5.发现欺凌视频及时告知家长或者老师,不传播欺凌视频。新学期来临

  安全教育这门“必修课”不可轻视

  以上“开学安全第一课”

  一起学习 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