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及《梅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障校车正常运行,现就校车无法正常运行时的临时调配及备案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情形
(一)校车发生故障或者进行维修的;
(二)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三)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因交通违法被查扣的;
(四)校车驾驶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驾驶校车的。
二、操作要求
出现上述情况后,需第一时间向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中队完成备案,备案通过后,可于当日内临时调配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或者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并使用原校车标牌。
三、备案渠道
备案联系电话:0753-4189921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校车运行全程合规、安全有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华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