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时间:2025-12-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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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2套电子监控设备,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时段

1

岐岭镇桥南街

111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7:00-19:00

(摩托车除外)

2

岐岭镇桥南街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全天

  公示期:2025年12月30 日至2026年1月6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