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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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对我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主实施经济鼓励政策,特制订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梅州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补贴:

(一)有具体使用年限的车辆,车辆报废时间必须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提前一年以上(机动车使用年限可参考附件1);

(二)对于营运黄标车,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三)报废车辆须在具有正规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拆解报废;非营运黄标车和2006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必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拆解报废;

(四)报废车辆须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销;

(五)不属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的任何一种。

二、补贴条件

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辆,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补贴:

(一)2014年1月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本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四)车辆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三、资金来源

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优先从中央、省的专项资金安排,中央和省专项资金(目前结余2808万元)使用完后,超出部分补贴资金由淘汰车辆所属县(市、区)与市级共同负担,市级财政负担60%、县级财政负担40%。

四、补贴标准

(一)营运黄标车财政补贴标准。

对于符合补贴范围的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车辆登记年度和车型确定财政补贴标准为5800~28000元/辆。

营运黄标车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单位:元/辆

补贴标准

重型货车

中型货车

轻型货车

微型货车

大型客车

中型客车

小型客车

微型客车

2001年

6400

3200

2400

6400

3200

2400

2002年

7200

4000

2800

7200

4000

2800

2003年

8800

5200

3200

8800

5200

3200

2004年

10400

6400

4000

2800

10400

6400

4000

2800

2005年

12000

8000

5200

4000

12000

8000

5200

4000

2006年

14000

10000

7200

5200

14000

10000

7200

5200

2007年

16000

12000

8800

6400

16000

12000

8800

6400

2008年

18000

14000

10400

7200

18000

14000

10400

7200

2009年

20000

16000

12000

8000

20000

16000

12000

8000

营运黄标车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重型货车

中型货车

轻型货车

微型货车

大型客车

中型客车

小型客车

微型客车

8000

6000

4000

3000

8000

6000

4000

3000

(二)非营运黄标车补贴标准。

对于符合补贴范围的非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车辆排量确定财政补贴标准为6000元~10000元/辆。

非营运黄标车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单位:元/辆

排量

排量大于1350ml

排量大于或等于1000ml且小于或等于1350ml

排量小于1000ml

补贴标准

3600

2000

1200

非营运黄标车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排量

排量大于1350ml

排量大于或等于1000ml且小于或等于1350ml

排量小于1000ml

补贴标准

6400

6000

4800

五、申报补贴办理程序

(一)车主填写《梅州市2017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附件2)(可以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也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领取),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注销手续。

(二)持公安交警部门已核定的《梅州市2017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营运黄标车,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由公安交警、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审核后,由市环境保护局每月汇总补贴申请表,向市财政局申请集中支付,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车主账户。

、职责分工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定期汇总数据;负责审核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拟定补贴金额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办理黄标车注销登记,确定车辆类型,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确定报废车辆类型、核定机动车排量和核定是否属提前一年(含一年)以上报废注销车辆。

商务部门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核对信息管理中报废车辆回收有关信息,汇总有关数据。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核准车辆是否属运营车辆,是否具有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营运手续。

财政部门负责对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核的车辆补贴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车主账户并将补贴资金办理情况在单位网站公示。

七、有效期和施行日期

本方案自2017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1、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2、梅州市2017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3、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4、回收拆解企业联系方式

附件1: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车辆类型与用途

使用年限

(年)

行驶里程参考值(万千米)

汽车

载客

营运

出租客运

小、微型

8

60

中型

10

50

大型

12

60

租赁

15

60

教练

小型

10

50

中型

12

50

大型

15

60

公交客运

13

40

其他

小、微型

10

60

中型

15

50

大型

15

80

专用校车

13

40

非营运

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60

中型客车

20

50

大型客车

20

60

微型

12

50

中、轻型

15

60

重型

15

70

危险品运输

10

40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9

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12

30

专项

作业

有载货功能

15

50

无载货功能

30

50

挂车

半挂车

集装箱

20

危险品运输

10

其他

15

全挂车

10

摩托车

正三轮

12

10

其他

13

12

轮式装用机械车

50

注:该表引用自《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


件2

梅州市2017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第   号

报废

车辆

信息

车牌号码

报废期限

报废日期

注销日期

公安车管部门审核意见:

强制报废期限    年    月    日

车辆类型:

非营运车辆核定排量:

( )小于1000ml

( )大于等于1000ml且小于或等于1350ml

( )大于1350ml

该车已办理车辆登记注销手续。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初次登记日期

车辆类型

号牌种类

车辆型号

使用性质

燃油

种类

汽车排量(mL)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车辆回收证明号

注销证明号

车辆乘坐人数(人)

总质量(kg)

最后领取环保标志的时间及类型

年    月

黄标() 绿标()

车主

信息

车主

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环保部门审核意见:

该报废车辆属于“黄标车”,符合补贴条件。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车主或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补贴

金额

人民币:      万     仟     佰元   拾元    元整  ¥          


附件3

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办理科室

地址

联系电话

1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防治科

梅州市彬芳大道南163号

0753-2253816

2

梅州市财政局

工贸发展科

梅州市嘉应中路18号

0753-2122311

3

梅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车管所

梅州市环市西路304号

0753-2205819

4

梅州市商务局

贸易管理科

梅州市江南路99号之一

0753-2255731

5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运输管理科

梅州市华南大道1号

0753-2283008

回收拆解企业联系方式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梅州市嘉好废旧汽车拆除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金声村

江经理

0753-2616696

15917944386

2

梅州市利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环市西路寨中

刘经理

0753-2132198

1390278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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