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09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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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压实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风险。

  二、编制依据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本年度评估采取省市两级评估方式进行。各地市组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并填写《被抽查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省厅结合抽查企业情况,综合评估各地市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

  (二)本年度评估聚焦3类重点企业。一是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处置单位、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2023年设施负荷率低于20%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停工停产停业)。二是铝加工行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机动车维修行业、涉废酸碱的金属非金属制造业、涉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900-999-49)、废弃包装物或容器(900-249-08900-041-49)的石油、化工行业等的险废物相关单位。三是2022年度省级评估基本达标或不达标、整改任务未完成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处置的、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企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中央等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审计涉及问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