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县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4%,国家、省、市考核断面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为100%(全市排名第一),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县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二、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污染防治,共促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和县城禁放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开展森林保护“一网三行动”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严抓扬尘治理,开展建筑垃圾乱堆放、车辆带泥上路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县城雾炮降尘和街道洒水清扫作业,有效减少了道路扬尘发生。划定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城区能源结构布局。
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开展桂田水库、蕉州河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3年底,治理率达62.29%。开展畜禽养殖分类整治,督促畜禽养殖场、专业户规范养殖并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定期监测上级考核断面和镇级交界断面的水质情况,及时排查溯源整治异常情况,确保水质达标。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危废、污泥转移联单制度,2023年危废、污泥安全转移处置率均为100%。督促未在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监管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个体户)规范存处废机油,严禁擅自倾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完成了22宗未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历史欠账。
(二)加强执法监管,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落实行政执法、环境信访调处等工作制度,强化环境规范监管。2023年,共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12宗,检查企业400家次,责令整改9家,立案查处5宗,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案件214件,办理办结涉生态环境领域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4件、省市县政协委员提案3件。
(三)强化要素保障,共建高效便民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投产;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7份,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43份,核发排污许可证74份。
(四)开展环保宣传,营造生态文明浓厚氛围
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五进”宣传活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不留白色污染示范村”创建活动。动员全县中小学生参加全市生态环保主题演讲比赛,取得了较好成绩。
(五)推进减污降碳,着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把项目“环保”关,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户五华,2023年我县零立项、零审批、零建设“两高”项目。同时,引进和培育一批生态、绿色产业,实现绿色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污染防治
一是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力开展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三是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三)狠抓任务落实,推动绿色发展
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扎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按照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绿美生态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等战略部署,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其中,推动五华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