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 [2012]2492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省道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省道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省道 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改建工程(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起点位于兴宁市与五华县交界处,路线沿着省道 S223 向西南前进,路线经水寨镇等,终点止于五华县水寨镇与国道 G238 平交,全长 10.087km。(其中与国道 G238 共线段长 4.437km,共长 5.191 Km,不计入工程量),全线共设桥梁 3 座,总长 1401m,其中大桥 2 座,共长1376m,中桥 1 座,共长 25m。估算总金额 3.0165 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0.5339 亿元(不含共线段)、0.2990 亿元(含共线段)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工作程序
(1)针对公路改建工程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行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撤镇设街道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省道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的推进;
(2)您认为省道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省道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对当地的影响;
(4)省道S223 线梅县区南口至五华县水寨段(五华县水寨梓皋至大坝段)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曾瑜
联系电话:0753-4435504
邮箱:whjt668@163.com
2、评价单位:广东嘉道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艳芳
联系电话:13690864045
邮箱:2153798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