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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3-04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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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县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经企业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现将我县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运营补助的车辆运营信息予以公示(具体车辆运营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3月4日至3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车辆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五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郑春霞,联系电话/传真:4435867,地址:五华县水寨镇东方街五华县交通运输局,邮编:514400

  附件:2023年度五华县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运输车辆运营信息汇总表.xlsx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