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精神,落实《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切实保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省交通运输厅制订了《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修订版)》,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