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14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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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国、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按照《梅州市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交函〔2023〕1570号)工作要求,现将《五华县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1日


五华县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度冬春火灾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按照《梅州市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交函〔2023〕1570号)工作要求。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行业内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研判火灾风险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火灾防控重大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工作责任贯穿压实交通运输全过程各领域。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分析研判火灾形势,配合消防部门统筹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主动研究和部署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的有力措施,全力确保行业消防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1.道路运输。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客运站、货运站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以“两客一危一重”为重点,严格“三品”检查、车辆例检、灭火器配置,加强车辆动态监管,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加强行业维修企业管理,维修店必须严格落实“三小”场所六个必须,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加大对违规电气焊作业的检查,确保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2.公路管养。落实公路沿线森林防火灭火联防联控措施,冬季年终整修全面清理道路两旁责任范围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可燃物;加强管养公路重点路段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工程建设。公路、铁路工程工地全面压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居住地、厨房等用火用电全管理,加大对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电气焊作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对涉林地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临时用火用电安全监管,完善公路防灭火应急预案。

  4.办公场所。强化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加大消防设施检查。

  5.城市公共电车管理。强化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加大对充电桩(站)管理,严禁公共电车违规充电,加强日常防火检查,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交通枢纽、客运场站等制作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充分利用宣传栏、灯箱广告等阵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操实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持续加强企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全员岗位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利用典型案例警示员工注意防火安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三、时间步骤

  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1213日前)。严格落实“三必管”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1213日至2024322日)。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和宣传培训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323日至331日前)。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以身示范,带队开展工作督查,防控期间开展不少于2轮次督导工作,其中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1轮次。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各单位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5日、2月26日前报送阶段性推进情况,2024年3月26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局安全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