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股室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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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华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股室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结合我局编制,现将修订后的《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14625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625日印发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职责分解规定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局长是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列入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重大事项一并研究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每季度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党组其他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级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抓好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6、当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是局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落实。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广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术素质;

4、适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赶赴现场,核实事故情况并了解事故初步原因,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并负责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6、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7、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主要职责有: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领域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4、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开展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分管领域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局机关有关股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管理股

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指导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体系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建立、健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

6、指导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综合协调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并组织实施;

7、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牵头协调相关股室派员赶赴现场。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8、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9、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总体应急预案,并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1、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与应急方面相关信息的接收与报告;

2、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报道,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机制,负责相关舆情收集与分析并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舆论的正确导向,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举措、先进经验典型等的宣传报道;

3、负责局办公场所、局所属宿舍的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

4、负责局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1、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

2、参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3、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普法教育工作;

5、负责局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6、负责受理局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交通行政管理股

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负责由局负责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道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包括审查、审批、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的市场准入把关。对上述取得市场准入的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撤销原批准,并收缴相关文书;

2、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道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包括审查、审批、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的市场准入把关和健全退出机制;

3、组织开展全县道路运输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6、指导、协调全县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制订局道路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或影响较大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时,派员赶赴现场。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行业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五)公路管理股

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负责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安全生产的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撤销原批准,并收缴相关文书;

2、指导、协调属地公路、水路在建工程(含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

3、参与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按上级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5、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订局基本建设专项应急预案;

6、指导、协调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如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危桥等)的排查治理工作;

7、当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涉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派员赶赴现场,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计划财务股

1、负责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经费的申请和使用监督。

三、局直属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打击治理工作。对未依法取得有关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公路、航道等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2、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公路治超工作。

3、参与查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二)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地养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养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2、建立、健全地养公路养护管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养护单位贯彻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定期检查县市地养公路的养护技术状况,指导、监督养护单位做好地养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地养公路安全畅通;

4、按规定参与涉及地养公路养护管理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全县地养公路管理系统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6、负责全县地养公路突发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