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组建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共汽车分公司的批复
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组建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的请示》(华汽运办字[2013]99号)收悉。
根据上级《关于积极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你公司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基本符合相关条件。经我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公司组建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开通城乡公交客车,经营范围:城乡公交客运。经营期限为正式运营之日起6年。
请你公司按规定办理五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设立的相关手续后投入运营。公司设立后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自觉接受和服从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好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
此复。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