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0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对如下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备案,现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五华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一览表.xlsx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