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请涉及的经营者在2022年09月01日前持相关年审资料到五华县交通运输局驻五华县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联系电话:0753-4453558)
特此公告。
附件:五华县逾期未年审车辆一览表.xls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