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纪委监委有关渡运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要求,树立为人民而战的理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以来的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系统部署从集中整治转向长效治理工作,5月28日上午,全市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暨常态化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梅城召开,市县两级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以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下,全市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更加清晰、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安全形势更加稳固,为长效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收官,不是工作终点,而是常态化综合治理的新起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对“三无”船舶、乡镇自用船、景区船舶、渔业船舶、渡船等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已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清单、明确时限、压实责任、闭环整改,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持续夯实本质安全根基,严格落实船舶登记、安全检查、持证上岗、救生设备配备等制度,督促船主、企业、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船舶维修保养、船员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将水上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以刚性考核杜绝监管真空与责任悬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程闭环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健全水上安全监管体系,深化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长效化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水上安全治理从“集中整治”向“制度管总、常态管控、长效治理”全面转型,全力守护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安全和渡运领域“海晏河清”。
据悉,专项整治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83人次,排查整治各类“三无”船舶622艘,闭环处治各类风险隐患66处,依法注销已停渡渡船39艘,撤销已停渡渡口44道,立案查处案件4宗,推动建立县级长效监管机制7项、市级长效治理机制2项,取得较好的整治成效,为人民群众水上安全出行增加了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