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战略,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建立完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电子商务+农特产品+乡村旅游+精准帮扶”的五华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五华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176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绩效评价奖补规定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186号)和五华县财政局、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关于五华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华财工〔2019〕23号)精神,为做好五华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2019年度奖补项目的评审工作,我局拟遴选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服务机构承办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五华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2019年度奖补项目评审。
二、项目服务内容
对五华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2019年度奖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服务内容:
(一)对申报2019年度网络销售、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培育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二)对五华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申报2019-2020年度运营服务奖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三)有关工作要求。对申报2019年度网络销售、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培育奖补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2019-2020年度运营服务奖补的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抽查20%进行现场核查。验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财务管理,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
三、项目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198000元。
四、资质要求
1.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作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以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3.法人代表授权书(内含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部分),并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
4.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验收工作方案。
6.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咨询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二份)及word文档送我局(电子商务股)。
五华县科工商务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