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5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五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县经信局电力资源股反映。
联系人:李志琴,联系电话:4433166。
五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6月1日
五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省安委会印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2015]7号文和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5]40号)、市安委会印发的《梅州市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15]4号)和县安委会印发的《五华县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华安委会[2015]8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加快我县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五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剑文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曾晓东、胡伟雄、缪伯腾同志担任,成员由李志琴、胡春秀、李胜民、胡世潘、徐振华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研究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主要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电力资源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企业要在显眼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及标语,加强安全宣传氛围。
(二)6月16日(星期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安排,6月16日(星期二),各企业组织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
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全国统一安全月和咨询日主题)。
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有条件的企业可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问题接受员工咨询。
2、设置“安全生产月”宣传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3、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局重点组织2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其中:1、中石化梅州石油分公司五华经营管理部演练(时间定于6月中旬);2、梅州市兆安民爆公司五华分公司演练(时间定于6月下旬)。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实践活动。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做法、经验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
请各企业于2015年6月22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书面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力资源股),联系人:李志琴,联系电话和传真:443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