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五华县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根据《五华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五华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请各单位做好候选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候选项目除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可直接推荐外,其它必须经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由完成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有关表格,并提供各种相关材料。
二、推荐候选项目必须在我县辖区内研究开发,对五华经济发展有贡献增加经济收入发挥社会效益项目优先。
三、推荐候选项目材料,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提出意见,盖章后报五华县科工商务管理局科技股。
四、项目完成人只能每人参与一项,不能一人多项进行申报。
五、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推荐成果登记和评奖材料:
1.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4. 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内容、任务、选题背景及意义、如何组织实施,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技术成熟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前景、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5.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报告;
6.产量质量标准及检测报告;
7.省科技厅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适用于较高水平成果);
8.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不少于3户);
9.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10.成果公报格式及项目(成果)综合表各一份。
联系人: 梁伟强 李育初
联系电话:4433171
五华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办 公 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