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科〔2017〕24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7〕713号)的通知要求,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于5月1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书填报要求
(一)电子版填写。
请登录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按照《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和审核。推荐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创新点内容。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以免政务平台无法显示,影响评审。
(二)书面材料制作。
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正式版须经推荐单位同意推荐方可打印。附件应清晰,可以是扫描件或原件,其中《推广应用证明》、《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必须提供原件,且《推广应用证明》须有应用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三)书面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和报送。
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至我局科管科。
书面材料包括:《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在政务平台打印生成)、书面推荐书1套。
二、省推荐时间安排
(一)政务平台开放时间:2017年5月15日9:00;
(二)完成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23:59;
(三)推荐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23:59;
(四)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7:30。
三、其他要求
各申报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科技厅系统上的填报,纸质材料在6月20日前报送到我局,我局将对符合推荐要求的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至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梅州市科技服务与管理科:0753-2243914
受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西路3号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