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五华县林业局委托五华县林长制事务中心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现行有效的执法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现将委托执法事项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执法的事项和权限
受五华县林业局(委托期限为2024年9月9日至2029年9月9日),五华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事项
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处罚工作。
(二)委托执法权限
五华县林长制事务中心受五华县林业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对五华县县域内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处罚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森林防火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三)部门规章
1.《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五华县林业局
1、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3-4420388
(二)五华县林长制事务中心
1、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3-443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