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时间:2021-05-27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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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中央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省林业局迅速召开了全省林业系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专题视频会,各地按要求积极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梅州市、韶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通过市委市政府审议,正在积极筹备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梅江区、梅县区及罗定市已印发了当地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动员大会。为加快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省林业局向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工作重点,以工作任务倒逼工作进度;要主动担当作为,做好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要加强调研学习,提高林长制工作业务水平。

    通知明确,广州、韶关、梅州、茂名等试点所在地级以上市要在8月底前、其他市要在10月底前力争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明确林长责任区域;二是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三是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林长制相关工作;四是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各县(市、区)要以中央《意见》为依据,不等不靠,把工作做在前头,加快出台工作方案,尽快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你追我赶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督导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省林业局将从今年6月起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并通报督导督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