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林业局2014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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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林业局2014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五华县林业局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五华县林业局林政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4439302,传真:0753-443325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达57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补充完善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我局明确了由分管领导、股长与信息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公开小组设在林政股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了工作制度。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制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编制了相关文件。我局编制并完善了《五华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五华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公布公开申请流程和受理机构电话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一般采用网上公开、上墙公开、书面公开、口头公开等形式。(1)网上公开。主要通过五华县政府信息网公开政务信息、本局网站公开。(2)上墙公开。在局机关办公楼公开林业局各项职能、工作流程、业务范围、服务承诺等。(3)书面公开。主要是免费提供《办事指南》,供办事人员取阅,公示各项审批业务事项的依据、条件、应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等。(4)口头公开。通过电话、当面解答、信息查询等方式,告知办事人员办事手续、程序、条件等。(5)其他方式公开。主要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五华林业动态36条。组织机构信息共21条。

(二)对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公开原则,公开内容主要是介绍我局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

(三)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一是在五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五华县林业局专栏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五华县林业局网站公开五华县林业动态信息。三是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结果已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开。

2、公共查阅点

主要有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我局办事窗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和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部分群众认为任何信息都可以公开,对有关规定的不予公开的规定不理解。二是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差距。

为此,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