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时间:2021-10-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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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应急、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张涛  联系电话:0753-4989018)


  规划财务股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预算、决算及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本部门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管理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人:曾彩兰  联系电话:0753-4439377)


  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指导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刘向东  联系电话:0753-4436419)


  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木材检查站、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织实施林地、林木 权属争议调处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跨镇以及重大林权争议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意见。(负责人:杨帆  联系电话:0753-4439302)


  自然保护管理股负责管理本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调整。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人:张炎  联系电话:0753-4433605)


  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承担本单位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转或办理;负责本单位事项的流程优化简化、提速增效;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其他业务股室开展审批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负责窗口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温奕谦  联系电话:0753-4439185)


  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卫生健康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协调所属机关党工委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0753-498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