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19号)和《五华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华民字〔2021〕131号)的文件规定,以“取之于民、造福百姓”的思路,始终坚持对福彩公益金做到“四严”,即:严格管理、严禁挪用、严格落实、严格督查,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现将五华县民政局 2023 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3年接收中央福彩公益金2个项目,合计金额419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具体安排如下: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养老服务)419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我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扩大有效供给以及支持我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五华县潭下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支出。目前资金已支出31.8万元,结余387.2万元,支出率为7.6%。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分配我县共计9万元。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3年共接收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3个,合计金额36.8108万元,分别是: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16.7308万元(梅市财社〔2023〕109号)、客家寿星奖15.96万元(梅市财社〔2023〕124号)、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4.12万元(其中:2022年下半年2.045万元、2023年上半年2.075万元)(梅市财社〔2023〕140号)。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州市拨入2023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共16.73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分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用于发放2023年28135位高龄老人,每人200元/年,共需562.7万元,全部在县级预算80-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列支。
(二)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客家寿星奖”经费的通知》(梅市财社〔2023〕124号),梅州市拨入2023年100周岁以上老人“客家寿星奖”市级补助资金共15.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124位百岁老人,每人1200元/年,支出15.48万元,支出率96.77%,发放率100%。
上述资金使用贯彻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是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
(三)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3〕140号),梅州市拨入我县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共4.12万元。其中:
1.2022年下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45万元。民办养老机构409人次符合2022年下半年运营补助。
2.2023年上半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75万元。民办养老机构415人次符合2022年上半年运营补助。
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共8.24万元。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故此项资金4.12万元已全部支出。
四、县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3年五华县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资金183万元,主要用于五华县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加强社区养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保障能力。
五、绩效管理和应用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极大的改善了我县养老条件,体现了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实现了福彩公益金“来自社会,服务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强化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使用监管,确保使用福彩公益金的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发挥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