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财社〔2018〕19号)和《五华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华民字〔2021〕131号)的文件规定,以“取之于民、造福百姓”的思路,始终坚持对福彩公益金做到“四严”,即:严格管理、严禁挪用、严格落实、严格督查,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现将五华县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4年接收中央福彩公益金5个项目(养老3个,儿童1个,殡葬1个),合计金额426.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3个项目,共305万元。
1.粤财社〔2023〕34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215万元。该资金90万元用于全县300户特殊困难老人每户3000元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50万元用于2024年养老护理员培训;35万元用于老年助餐服务;20万元用于敏捷华府养老服务站建设;20万元用于华城镇塔岗村养老服务站建设。已完工两个:适老化改造的300户全部验收完毕,共53.68万元;养老护理员培训已组织四期培训,共45.81万元。正在实施中两个: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推进中;敏捷华府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房屋主体已装修完成。未动工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一个:华城镇塔岗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2.粤财社〔2024〕113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79万元。该资金50万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政府购买服务;15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改;1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控平台建设。未动工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两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改已开始着手整改,已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21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中,对各养老机构进行摄像头设置的统计工作。
3.粤财社〔2024〕162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1万元。用于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
(二)儿童福利类1个项目共11.8万元。
粤财社〔2023〕343号:关于提前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儿童福利类项目)11.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项目,目的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为孤儿学生提供经费资助,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帮助其更好接受教育,提升孤儿入学率与学业完成率。
(三)殡葬类1个项目,共110万元。
粤财社〔2024〕163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第一批),资金共1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两台平板火化机,截至2025年4月底,已支出35.58万元,支出进度为32.34%。供应商已进场安装中,预计2025年6月底完工。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4年接收省级资金1个项目(2023年省级增量福彩公益金),合计金额1.5万元。
根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107号),2024年分配我县共计1.5万元,主要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资金。此次资金将重点投入到健全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体系中,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及一线社工开展持续性、专业化的督导工作。具体包括为社工提供实务操作指导、组织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政策深度解读等服务内容,全方位强化社工队伍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通过资金支持,致力于将标杆社工站打造为示范引领标杆,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推动全省社工站整体提升兜底民生服务效能。最终实现精准对接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民生服务质量与水平,让兜底保障工作更有温度、更具实效。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
2024年共接收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3个,合计金额70.4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71号,梅州市拨入2024年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市级补助资金共14.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分80-99周岁高龄老人补(津)贴。2024年28448位高龄老人,每人200元/年,共需568.9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4.84万元,县级补助554.12万元)。
(二)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客家寿星奖”经费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119号),梅州市拨入2024年100周岁以上老人“客家寿星奖”市级补助资金共16.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137位百岁老人,每人1200元/年,支出16.44万元,支出率98.56%,发放率100%。
(三)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市级补助资金通知》38.91万元(梅市财社〔2024〕82号),主要用于6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支出38.91万元,支出率100%,发放率100%。
以上资金使用贯彻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
四、绩效管理和应用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极大的改善了我县养老、儿童等条件,体现了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实现了福彩公益金“来自社会,服务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强化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使用监管,确保福彩公益金的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发挥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