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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时间:2026-03-3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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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特制定《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局各相关股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1、五华县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1)耕地保护与修复: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编制与实施、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治理修复项目申报与实施;参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普查、调查,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动态更新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并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指导各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发布农业环境监测信息;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耕地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推进污染地块治理。

  (3)技术推广与宣传:组织开展农业环保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组织农业环保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环保意识。

  (4)规划与监督:参与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规划、政策制定,开展监督检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开展农业环境质量、农田土壤、农用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发布监测报告。

  (5)应急处置:参与农业污染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溯源与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沼气安全生产等工作。

     (6)污染地块管理: 协助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调查、农产品产地壤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风险管控相关标准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组织开展重点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组织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档案,指导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管控;

  (7)信访处理: 办理上级部门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牵头落实涉及多股室的案件,并按时反馈。

  2、畜牧与饲料股

  (1)养殖污染防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监督指导及技术服务;组织编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协同生态环境部门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推动落实。

  (2)结构优化与资源化: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推进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粪污肥料化、能源化等资源化利用;

  (3)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要求限期整改。

  (4)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3、种植业股

  (1)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2)生态补偿:牵头实施农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3)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4)生态修复: 负责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破坏进行评估与赔偿工作,配合开展相关生态修复;

  (5)水源地保护: 结合种植结构调整情况促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种植逐步退出。

  (6)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4、渔业发展股

  (1)生态养殖指导:对符合当地滩涂水域规划并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企业,要指导其做好调优品种、优化布局、生态养殖、循环利用,督促规模化池塘养殖、设施渔业完善尾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指导渔业水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2)尾水治理技术指导:要指导养殖户按养殖面积、养殖品种、养殖模式,指导、督促养殖户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做好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的巡查工作。

  (3)生态评估与修复:负责组织对涉及渔业等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评估与赔偿工作;

  (4)禁捕退捕:协助开展江河流域退捕禁捕工作;

  (5)水生生物保护:指导渔业水域环境生态保护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6)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5、兽医与屠宰管理股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指导、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防止病死动物污染环境;

    (2)污染防治:指导屠宰企业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3)生物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防中心做好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工作。

  (4)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6、农田建设管理股

  (1)耕地质量保护: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地力保护;

  (2)高标准农田建设: 组织实施农田整治、农田水利项目,落实生态环保要求(如水土保持、节水减排、生态水渠建设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土壤改良、地力提升、节水灌溉,减少面源污染;

  (3)信访处理: 协助办理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管理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7、发展规划股

  (1)规划制定: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2)产能退出: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农业领域以旧换新相关工作”。

  8、乡村建设促进股

  (1)污水治理:监督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2)人居环境改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3)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9、植保植检股

  (1)农药监管: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体系,提高回收率;

   (2) 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防止农药造成污染;

    (3)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10执法股

  (1)渔业生态保护:负责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渔业资源;

  (2)保护区管理:负责水产自然保护区、禁渔区保护和管理;

  (3)污染事故处理:负责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渔业污染事故查处监督;

  (4)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的渔业资源破坏进行评估,配合开展相关生态修复;

  (5)渔港渔船监管:监督管理渔港和渔船,加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

  (6)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11、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1)农机环保: 推广使用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配合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监督检查;

    (2)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12科教股

  (1技术指导:指导农用地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2秸秆利用:指导、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焚烧;

  (3)可再生能源利用: 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外来物种管理: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5)农膜体系建设与管理: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各镇开展农膜回收网点布局与运营,推广加厚高强度农膜、全生物降解农膜使用,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减少农膜白色污染;

  (6)信访处理:办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股室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分管股室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其他同志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五华县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负责协调全局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股室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处理各种案件时,涉及各股室单项业务的,由各股室直接牵头处理;涉及多股室的案件,原则上由环耕中心牵头处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