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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
时间:2026-03-3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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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对照《五华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的职责分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全局,扎实履行各项职责。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环保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责任清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 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一)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现代农业规划与绿色发展: 依据《五华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猪—沼—果(林)”、“林牧结合”等生态循环模式,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一是开展“大兵团”集中攻坚,对全县16个镇所有典型村及主干道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摸清“三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茅厕、乱搭乱建)存量,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存量1620处已整改1574处,占比97%,村容村貌显著改善。二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人居环境“大兵团”作战,据各镇上报,16个镇累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兵团行动510次,累计发动4.2万余人次,清理垃圾3143余吨,整治“六乱”7300余处。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1148户问题厕所整改,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并积极探索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四是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借力建筑业央企助力镇村建设,谋划项目44个,涉及资金4628万元,投入资金3614万元,打造乡村绿化景观带83.8公里。

  (二) 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与污染治理

  1.优化产业结构与标准化养殖: 稳定生猪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全县生猪、家禽生产保持稳定。成功创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1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7家、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3家,推动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2.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源头减排与过程控制: 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等清洁养殖工艺和节水节料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目前,全县150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55%,高于95%的指标要求。

  整县推进项目: 扎实推进总投资5090万元的2024年度五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有序推动实施中。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粪肥替代化肥比例超30%。

  监督指导与联合执法: 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对全县70家生猪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完善治污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可追溯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2024年度我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0.02%。

  (三)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土壤环境管理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制定《五华县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结合“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对全县二类耕地开展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工作,措施到位率100%,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 97.03%。

  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 协助梅州市农林科学院做好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日常维护工作,指导规范种植与测产。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肥料使用情况调查和农户施肥情况调查(185户),为科学施肥和保护耕地提供依据。

  农田生态保护补偿: 结合化肥减量增效、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等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间接实施农田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农民采用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五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建设面积5.8万亩(新建3万亩、改造提升2.8万亩)。通过建设一批生态水渠、节水灌溉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土壤改良、地力提升措施,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减少面源污染。

  (四)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回收处置机制。在全县设置150个回收点,配备回收设施,依托信息化系统对回收进行奖补,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回收体系。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提升农民环保意识。

  农药使用减量增效: 大力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建立9个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1.39万亩,辐射带动41.47万亩。推广高效植保机械3843台,全县农药使用量286.9吨,较上年减少0.1吨,农药利用率达43%。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86%,统防统治覆盖率49.05%。

  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疏堵结合”,以“灭茬粉碎+深耕还田”为主要模式,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技术。2025年,全县秸秆可收集量28.18万吨,综合利用量26.1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2.75%,有效遏制了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通过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和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处置病死动物,防范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

  (五)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与外来物种防控

  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在日常植保工作中,关注并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提升基层对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六) 加强动物防疫与生物安全监管

  扎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加强对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防范生物安全风险。

  (七) 推广农用机械环保应用与报废更新

  推广使用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2025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各类农机具396台(套),其中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高效环保机械得到应用。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全年报废老旧农机2台,减少了老旧高排放机械的使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八) 落实环保督察交办与应急评估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我局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例如,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水产养殖尾水问题,指导2家30亩以上规模养殖户规范建立台账,督促1家高密度养殖主体配齐尾水治理设施,完成整改任务。按期办结岐岭镇牛蛙养殖网上信访案件。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如养殖污染、非法捕捞等)造成的农业、渔业资源破坏进行评估,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压力大: 部分小型养殖场(户)和散户设施设备落后,治理资金不足,粪污资源化利用难度大。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工作长效机制尚不完善,农民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问题时有反复,部分基础设施因缺乏管护资金出现失管。群众参与度和配合度有待提高。

  产业发展与环保约束矛盾凸显: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难落实,受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政策制约。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治理投入意愿不高。

  基层监管与技术力量薄弱: 特别是渔业执法、土壤污染防治、沼气安全监管等方面,专业人才和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责任清单,聚焦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1.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抓手,推广种养循环模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2.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巩固“大兵团”作战成果,完善村庄保洁、基础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3.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畜牧业、渔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模式。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4.强化监管能力与宣传教育: 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在局网站上发布了《五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并对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社会公开,通过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于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关切和投诉。通过这种双向互动,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在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收集和处理公众的意见建议。



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