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病毒变异加快,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春季是动物疫病易发和多发季节,我县地处潮汕河源交汇处,畜禽交易调运频繁,且散养畜禽仍然占有一定比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地抓好今春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二、加强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1、制定工作方案。春防工作从即日开始,4月中旬结束。各镇要制定春防工作方案,做好春防动员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进行,责任落实到位。
2、做好疫苗的函接运输、储存并配合免疫后的监测抽查工作。
3、强化免疫。坚持实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平时补免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加强对新补栏和抗体水平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群体免疫密度达到100%。
4、抓好动物防疫示范村建设。各镇要高度重视,按照《广东省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粤农办〔2012〕88号)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5、加强督查。各镇要加强自查,春防工作结束后县将派出检查组到各镇抽查春防工作,同时进行抽样抗体检测并通报检测结果。
三、加强防控,严防H7N9病毒污染养殖场
去冬今春我市出现2例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各镇要认清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动物H7N9流感防控工作。一要切实加强禽类疫情排查监测、检疫监管。二要加强对养禽场综合防疫管理指导,督促其对进出养禽场的运输工具和笼具进行严格消毒,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三要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防联控。
四、加强执法,严格开展动物卫生监督
各镇要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 坚决杜绝只出证不检疫、使用违法检疫证明的行为。要全面推进电子出证工作,严把产地、屠宰检疫关,落实动物卫生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养殖环节的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
五、积极推进,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各镇要按照《五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华府办函〔2015〕144号)的要求,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各镇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要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加强监督巡查,及时排查疫病,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严格执行补助经费申报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
六、加强督导,扎实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要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原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祖代以上种禽场H7N9流感净化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4〕110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原种猪场、祖代以上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验收指南>的通知》(粤农函〔2015〕8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指导和督促有关养殖企业所做好原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及祖代以上种禽场H7N9流感、禽白血病等疫病净化考核验收工作,2019年1月1日起,未通过净化验收的原种猪场、祖代以上种禽场,不颁发或换发《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要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突发应急准备。重大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完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按照法定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行动,坚决果断处置疫病。
八、加强宣传,提高动物防疫意识
各镇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队伍以及广大养殖户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动物防疫技术水平。要积极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宣传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动物防疫知识,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群众自觉防疫意识,形成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华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2016年 3月 9日